「悲傷」與「好走」(二)

這些來自【我能夠阻擋這件事情】的假設,是[人]跟[天意]的對抗

 

人經歷巨大悲傷,在臨床的教科書裡常被提到的五大階段(Kubler-Ross: The Five Stages of Grief):「否認」(denial)、「憤怒」(anger)、「討價還價」(bargaining)、「憂鬱」(depression)與「接受」(acceptance)會反覆地出現,但在治療現場時,無論是門診或諮商室,除了仔細地聆聽外,我仍常常動容,因為那常是在眼前,是伴著淚水的畫面。
 

「要是我當時能不要離開就好!」
 

「那天吵了一架,當時他出了門,他就…是不是我害死了她,我常這樣想!」
 

「我沒夢到他,是不是他沒原諒我!」
 

「要是當時我在身旁就好!」
 

「要是能再多一天,便能見到最後一面!為什麼要在這一天走?」
 

這些自責、憤怒與後悔的情緒,試著整理了一下在「好走」這本書中,從人文臨床的觀點來看提到了幾個面向:

常覺得人能健康的活著,是個奇蹟,因為那其實仰賴許多條件;而人的死亡,是在許多因緣交聚下,比較關鍵的核心被抽掉了。
 

可是為什麼那個關鍵會被抽掉?為什麼當時我不在現場?為什麼他會突然心臟病發?為什麼他出門會被車撞?要是我當時在,我就會注意到那車子?要是我早一點離開房間,我就會發現他,他就有機會被救活?這些「天問」,其實都來自「我能夠阻擋這件事情」的假設,這些假設,是「人」跟「天意」的對抗。
 

就像突然的車禍,有很多時刻不是我們的錯,我們也無法預測對方的疏失,再小心有時也仍無法避免悲劇,但當我們想對抗「天意」,就會出現自責:「彷彿只要我在身旁,這些事就不會發生。」
 

但仔細地想想,會感覺的到其實這是個不合理的答案,但這個答案還是會出現,尤其在沒有可以指責的對象出現時。如果有肇事者,悲傷的我們往往全力去控訴,去討個公道。那樣的憤怒,其實在處理我們的一種失落,這是自責的第一種層次:是人跟天意的對抗
 

第二個層次是某些個人議題,迴避了自己的某些責任議題。每個人都有自己要面對的議題,例如有些人沒辦法接受父母親老了,沒辦法感覺到想像中身體強壯的父親是這麼脆弱,精明的母親會無法處理家事,而漸漸減少了回家的次數。當父母往生時,這樣的自責會不太一樣。
 

我常建議在某些時間點,能做便要盡力去做,即使是勉強,也是要去完成。理由是為了不讓未來的自己後悔。像一位友人在面對親人生重病病危時,當時他仍在外地念書,剛考完想放鬆一下,家人告訴他沒關係先不用回家,當時的我告訴他「這是很重要的時候,當然每個學生在考試完會想好好休息這是難免的,但因為這很可能是最後的階段,剩下的日子可能不多了,但若這時候沒有陪在身邊的話,之後的他很可能會後悔。」我曉得因為那來自我能做,而我沒有去做
 

但這並不代表著盡力去做就不會自責,因為在照顧的時刻,總是會一直遇到「天問」:

「在面對化療時,是否要再追加這個治療?」

 

「要不要這時馬上送到醫院?」
 

「這個藥對身體有負擔,要用嗎?」
 

「還是該放棄了,看他這麼痛苦?」
 

「選西醫好還是自然療法好?」
 

治療者如醫師往往不會給建議,有時得到了建議,也會在我們腦海中出現許多的 「做不到」與「能做得到」。因為這是人的選擇,做了就要承擔,但老實說又有誰知道選了其他的路是否會更好嗎?
 

或許有另一種可能的轉化,我們可以帶著一部分的他一起走下去,有時候是責任,有時候是溫暖,當然有時候是傷害;但他會存在於這個關係裏、存在於旁人對他的記憶與感受中,而這也是對活著的人最大的慰藉。
 

文 / 陳宗杰 醫師